为认真做好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工作,州自然资源局严格遵照上级部署要求,积极谋划,创新作为,从权力类型、权力项目名称、实施依据、责任主体、责任事项、追责情形、监督电话等7个方面逐项清理,编制完成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。
行政权力责任清单,共涉及171项事项权力责任,其中行政许可23项,行政处罚109项,行政征收5项,行政强制1项,行政裁决2项,行政确认3项,行政检查9项,行政奖励5项,其他行政权力14项。通过编制行政权力责任清单,进一步明确了州自然资源局行政权力的范围和依据。目前,州自然资源局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已上报州委编办、州司法局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审核完成,由州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实施。